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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产权房转正涉及哪些法规条款?

大律师网 2024-04-26    100人已阅读
导读:“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并销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其产权性质和流转受到严格限制。对于小产权房转正问题,即合法化并获得与普通商品房同等权益的过程,涉及多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城乡规划法以及相关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本文将对小产权房转正涉及的主要法规条款进行梳理和分析。

小产权房转正涉及哪些法规条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该法是规范我国土地利用、保护和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小产权房转正有直接影响。根据第63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这意味着,小产权房转正首先需要解决土地性质变更问题,即由集体土地变更为国有建设用地。同时,第43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这表明,小产权房要实现转正,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征为国有,并完成土地出让手续。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等进行了规定。其中,第180条和第181条明确了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可以设定抵押,但须依法办理登记。对于小产权房而言,因其权属存在争议且未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设立抵押权小产权房转正过程中,需依照物权法相关规定进行产权登记,明确权利归属,以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法对城乡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修改以及规划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小产权房多数未经合法规划许可建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要实现转正,需按照第65条、第66条等规定,对违法建设进行处理,包括补办规划许可、缴纳罚款、改正违法行为等,以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

4. 地方性法规及部门规章:各地政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小产权房管理和处置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如深圳市出台的《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等,对符合条件的小产权房提供了确权、转正的路径。这些地方性规定为小产权房转正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和政策依据。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各地关于小产权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

离婚时小产权房的增值部分怎么分配?

在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小产权房增值部分的分配问题时,我们需要首先明确“小产权房”的性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然后结合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原则进行分析。

1. 小产权房性质: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并销售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房屋,其产权证并非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集体颁发,故被称为“小产权”。这类房产由于违反了我国现行的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其交易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且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尽管如此,现实中大量小产权房的存在及其在夫妻共同生活中的使用、收益情况,使得在离婚案件中对其价值及增值部分的处理成为必要。

2. 夫妻共同财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应遵循公平原则予以分割。

结合以上两点,虽然小产权房本身因其合法性问题在法律上难以作为完全意义上的“财产”进行处置,但其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使用价值、租金收入等经济利益,以及可能的市场价值提升(即“增值部分”),可以视为夫妻共同生活的收益,符合夫妻共同财产制中关于“经营、投资的收益”的定义在离婚时,这部分增值部分原则上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进行分割。

相关法条: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相关司法解释及指导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2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涉及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土地权利人可以请求依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补偿。虽然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存疑,但在离婚案件中,其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使用价值、租金收入等经济利益,以及可能的市场价值提升(即“增值部分”),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分割方式应由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小产权房的特殊性质,实际操作中可能面临诸多困难和不确定性,如评估价值、执行分割等,需在专业法律人士指导下进行。

小产权房转正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涉及土地性质变更、规划许可补办、产权登记等多个环节,需要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定。购房者或相关主体在寻求小产权房转正时,应充分了解并遵守上述法规条款,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寻求合法合规的解决方案。同时,由于各地政策差异较大,具体情况应咨询当地专业律师或政府部门,确保操作的合法性与可行性。

【温馨提示】大律师网法务为您解答了关于“小产权房转正涉及哪些法规条款”的问题,如需更多法律帮助,请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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